2014年2月4日 星期二

設計+藝術=小設計

我覺得,當設計和藝術綁在一起,就註定弱化設計的影響力。

設計和藝術有本質上的差異。設計有明確的服務對象,有明確任務,有業主有客戶,需要被使用,需要被認可,作者主觀意識相對薄弱,可以沒有個性沒有明確風格。藝術則相反,藝術的服務對象相對模糊,作者主觀意識是最主要考量,需要個性需要風格,無須回應特定需求或族群,比起被使用,更在意心領神會;比起解決議題,更像是點出議題提出看法,然後就結束在傳達這一步。這些特點,設計與藝術不僅是不同,還是恰恰相反。
所以你大概理解我為什麼說,當藝術與設計綑綁,就註定只能做小,做情趣。設計師不喜歡變成美工人員,不喜歡被低估價值,但當用藝術的角度談論自己專業的時候又很爽很舒適,這不是很矛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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